未标题-1.png  欢迎致电

18563708776

济南婚姻,山东离婚案,济南离婚案

律师团队

联系我们

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

手机:18563708776

邮箱:lawyercxf@163.com


婚内出轨不一定构成法定过错,为男方规避离婚损害赔偿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公司新闻

婚内出轨不一定构成法定过错,为男方规避离婚损害赔偿

发布日期:2018-07-22 00:00 来源:http://www.sdhunyin.com 点击:

  从案件的证据情况来看,对方手里掌握着刘先生婚内出轨以及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,对我方极为不利。如果应对不当,两种情形都可能导致刘先生需大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。

相关标签:山东离婚案

最近浏览:

微信图片_20240221141612 副2.jpg

C
在线客服
二维码

扫一扫,添加微信

分享
欢迎给我们留言
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,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。
姓名
联系人
电话
座机/手机号码